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度歷來為人們所稱道,他們完善的法治體系一方面得益于歷史發展過程中思想觀念上的一些革命,例如啟蒙運動(the Enlightenment),另一方面也要歸功于他們對灌輸民主法律意識的重視。后者我們從新概念的課文當中就能略知一二,例如新三的第35課Justice was done以及第53課In the public interest都有涉及到這方面的知識。
授課的過程中會發現學生在理解課文方面還是有一定障礙的,這種障礙主要來自于生活閱歷的缺乏,或者說是一些法律常識的缺乏。所以,在講這些與法律沾邊的課文時,如能適當補充一些法律知識,或者穿插一些簡短的法律。üP者強烈推薦美劇Justice),能讓學生更透徹得理解課文的內容。、
例如第35課,提到了兩種類型的正義,一種是需要通過法律程序實現的正義,另一種則是類似于上天給予的正義。課文的前兩段是高度抽象的文字,邏輯非常連貫和緊湊,學生在閱讀時遇到瓶頸在正常不過了。這時候老師需要做的就是把這么一段抽象的文字,通過一些具體的案例,引導學生去體會句與句之間內在的聯系。當然案例可以靈活地選擇,筆者通常會介紹法律上一個很經典的案例,即辛普森案件,來說明法律上的兩種正義,即實體和程序正義之間的關系。一來,這個案例本身很有趣,二來,與課文內容也有緊密的關系。
有了這些課外知識的補充,課文的講解就能深入淺出,變得生動起來,而不再是冷冰冰的文字。學生學起來覺得有趣味,老師上課也會輕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