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社會分工的細化,出現了白領、藍領、粉領乃至金領的劃分。人們的印象中白領總是過著“光鮮亮麗”的生活,甚至有很多女孩子從小就向往著OL(office lady)那樣的生活,把白領看成是一種身份的象征。愛慕虛榮是人類共有的弱點,本身無可厚非,但是任何事做過了頭,很有可能會導致身心的疲憊感,就像魯迅先生所說的“為生活所累”。
第4課講的就是這樣一位虛榮心很強的先生。事實上,他藍領的工作收入不薄,可是為了得到別人羨慕尊重的目光,為了外面看起來光鮮,他選擇了一種累人的生活方式(double life):早上出門時穿一套西裝,他妻子一直被埋在鼓里,以為自己的丈夫是在一家公司做白領的工作,殊不知自己的丈夫其實是一個dustman。他工作時換成工作裝,然后下班先洗個澡,再換回西裝革履,這樣竟堅持了兩年。好在他找到了一份真正的白領的工作,不用再裝下去了。只是這份工作的收入只有原先的一半,不過在他看來還是值得的,因為看上去社會地位提升了,別人不再會稱呼他為Alf,而是Mr. Bloggs。
我們不能武斷地給這位愛慕虛榮的先生一個或好或壞的評價,畢竟每個人的出發點不一樣,考慮的東西也不一樣。不過僅從文章賞析的角度,這篇文章不失為不錯的范文,從小人物身上發掘一些不平凡的點,將其放大。給我們自己寫作的啟示就是,好的文章不一定都是轟轟烈烈的情節,或許你的身邊就有很多值得挖掘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