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本市中招政策在2009年政策的基礎上作了適當調整。調整政策性照顧政策:"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回滬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臺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調整為5分。
表格《2011年上海中考降分錄取政策》
項目 |
編號 |
考生條件 |
對象 |
證明單位 |
降分幅度 |
政 策 性 照 顧 |
3 |
烈士子女 |
考生 |
戶口所在區縣 民政部門 |
降20分錄取 |
4 |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
考生 |
部隊師級以上 單位 |
降10分錄取 |
5 |
原上海城鎮上山下鄉知青子女符合回滬入戶條件,從外省市初中畢業后來滬報考 |
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
原上海遷出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
降5分錄取 |
6 |
因公犧牲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現役軍隊飛行員的子女 |
考生 |
部隊師級以上單位、省市級公安局 |
降10分錄取 |
7 |
歸僑青少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 |
考生 |
戶口所在區縣 僑務部門 |
降5分錄取 |
8 |
少數民族學生 |
考生 |
戶口所在區縣 民族事務部門 |
降5分錄取 |
9 |
臺灣省學生 |
考生 |
戶口所在區縣 臺辦 |
降5分錄取 |
10 |
來本市定居的出國留學人員的隨歸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證》的境外人員子女中在國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語言適應期3年以內的學生 |
考生 |
市歸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
降5分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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